Q:所有用戶都可以簽售電嗎?
A:2022年5月1日起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市場,不與售電公司簽約的工商業用戶,以電網企業代購形式進入市場。也就是說除了居民用電、農業用電及公益性用電性質的電力用戶,其他所有的工商業電力用戶要全部進入市場,選擇由售電公司代理購電或電網企業代理購電。
Q:用電戶號結算戶名和企業名稱不一致的,能不能簽售電?
A:需要到供電局申請將結算戶號變更為企業名稱就可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Q:企業名下有幾家分公司,電費都是總部在繳的,是否可以一起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A:用電地址在同一地級市且電費單上的結算戶名跟總公司一致的話,是可以一起參與交易的,需要提供一下分公司的戶號、營業執照等資料。 Q:全資子公司的用電戶號能否直接添加到母公司的用電信息列表中? A:母公司與其全資子公司應按照獨立法人在電力交易中心分別注冊,因此全資子公司的用電戶號不能添加到母公司的用電信息列表中。 Q:剛投產未滿一年的企業能否參與交易? A:除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戶)、農業用電以外的工商業(含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工商業)用戶,且結算戶名與營業執照上的公司名稱一致,都可以參與。 Q:鑒于目錄電價取消,絕對價格模式下的尖峰、峰、平、谷四個階段的電度電價分別怎么計算? A:新疆地區電網企業代理購電: 峰時段=(代理購電電價-損益及偏差電費+輸配電價)*1.65+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平時段=代理購電電價+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低谷時段=(代理購電電價-損益及偏差電費+輸配電價)*0.35+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尖峰時段=(代理購電電價-損益及偏差電費+輸配電價)*1.65*1.2+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A:售電公司代理購電: 峰時段=合同電價(即出清電價)*1.65+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平時段=合同電價(即出清電價)+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低谷時段=合同電價(即出清電價)*0.35+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尖峰時段=合同電價(即出清電價)*1.65*1.2+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注:部分用戶簽約的是一口價的到戶電價,到戶電價=出清電價+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0.0041元/kV Q:和電網代理價格相比,售電公司代理價格有什么優勢? A:售電公司擁有與電廠議價權,一般情況下售電公司拿到的電價都會比電網網低一點,就算售電公司的電價和國網代購電價持平或是略高一點,對于峰段用電量較大的用戶而言,還是選擇售電公司購電,電價更優惠;低谷時段用電量較大的用戶不建議選擇售電公司購電。 Q:用電企業與售電公司有哪些主要合作模式? A:主要有三種合作模式,一種是約定一口價模式,企業每月電價保持不變;另一種是分成模式,雙方約定基準價及分成比例,每月根據交易得到的優惠進行分成,企業每月得到的優惠會隨著市場價格有所波動;最后一種是服務費模式,客戶的電量按照市場價格結算,售電公司收取一定的手續費(服務費)。 Q:1.5倍懲罰性電價如何計算? A: 峰時段=(代理購電電價*1.5-損益及偏差電費+輸配電價)*1.65+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平時段=代理購電電價*1.5+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低谷時段=(代理購電電價*1.5-損益及偏差電費+輸配電價)*0.35+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尖峰時段=(代理購電電價*1.5-損益及偏差電費+輸配電價)*1.65*1.2+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Q:電力用戶在哪種情況下會被執行1.5倍懲罰性電價? A: 完成市場注冊且已開展交易的電力用戶,合同期滿后未簽訂新的交易合同但發生實際用電時執行1.5倍電價。即電力零售用戶已參與市場但暫未綁定售電公司,或者用戶在與售電公司A解綁后,未綁定新的售電公司,則該用戶轉由國網代理購電并執行1.5倍電價。 擁有燃煤發電自備電廠,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用戶執行1.5倍電價。 暫不能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高耗能用戶執行1.5倍電價。

